這個博客(BOLG)的副標,"Le style est I'homme même." 是出自1755年法國布馮伯爵(Buffon)
這個句子其實是我從最近迷戀的一本書,美學的經濟,中所節錄出來的,中文意思是「風格就是這個人本身」。個人覺得滿有道理,也很有意思,於是就借用來當作這個博客的副標囉!除了希望這個博客能夠展出獨特的風格之外,也能夠真實地呈現出PoFeng的想法與看法!
P.S.:不覺得這位伯爵的名字與我有點雷同嗎!? Buffon ! Pofeng ! 傻傻分不清楚!@@
1/09/2009 01:40:00 下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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